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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852 2544 8439

开设证券户口

1. 请先细阅客户交易主要文件,同意条款及细则,并知悉所投资产品的交易政策及风险。 

2. 填妥开户表格 (个人/联名账户 或 公司账户) 的有关部分。    *开户文件清单

3. 如欲开立证券保证金交易帐户,请另填妥保证金客户授权函件

4. 填妥「自我证明表格 – 个人」或「自我证明表格 – 实体」。如属公司账户,另需填妥「自我证明表格 – 控权人」。

5. 填妥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问卷」。

6. 填妥美国(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)表格:

–          非美国人 (个人/联名账户) – W-8BEN ;

–          非美国法人 (公司账户) – W-8BEN-E ;

–          美国人仕 – W-9 ;

7. 如公司户口欲开立证券保证金交易帐户,请另填妥担保书

8. 请备妥下列证明文件副本乙份

A. 个人/联名账户

(i)     香港身份证 / 护照 副本

(ii)    有效期3个月的住址证明

(iii)   有效期3个月的通讯地址证明

B. 公司账户

(i)     商业登记证 (如适用)

(ii)    公司注册证

(iii)   公司组织及章程

(iv)   有关开设户口之董事决议

(v)    董事香港身份证 / 护照

(vi)   董事及高级人员在职证明书/注册代理证书

(vii)  公司存续证明书或作用相同的文件

(viii) 董事记录

(ix)   股东记录

(x)    董事及授权人之香港身份证 / 护照

(xi)   有效期3个月的住址证明

* (i) – (xi)项文件须经执业律师、执业会计师、或公司董事认证。  

以邮寄方式递交开户文件者:(公司户口不适用)

开户金额须不少于10,000港元,并以支票随开户文件寄上,抬头缴付「Gransing Securities Co., Limited」;

该支票之签发户口必须以客户姓名于香港持牌银行开立,支票上并须载有客户在身分证明文件上显示的姓名;

支票上的签名必须与客户开户表格相符;

新账户必须待支票完成清算后才可使用。

填妥开户表格后寄回(公司户口不适用)或交回至下列地址:

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1楼4103室

如阁下对该开户表格有任何疑问,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+(852) 31 626 888 或 电邮至info@gransing.com。